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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06年度免費流感疫苗 10月1日開打了喔!!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7-03-02 14:18 承辦單位:永安區衛生所

    106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各類實施對象,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〔如為外籍人士,需持有居留證(包含外交官員證、國際機構官員證及外國機構官員證)〕,並符合下列條件:

    壹、 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 

    貳、 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、五專1至3年級學生

    參、 50歲以上成人 

    肆、具有潛在疾病,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 

       一、 高風險慢性病人,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:

           甲、具有糖尿病、慢性肝病(含肝硬化)、心、血管疾病(不含單純高血壓)、慢性肺病、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腎臟疾病及免疫低下(HIV感染者)   等疾病之門、住診紀錄之患者。

           乙、無法取得上開疾病之門、住診紀錄,但經醫師評估符合者

           丙、BMI≧30者。

       二、 罕見疾病患者(健保卡內具註記或持相關證明文件者,並以國民健康署最新公告為準)。

    伍、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

    陸、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

    柒、機構對象

    捌、醫事及衛生等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

    玖、禽畜養殖等相關行業工作人員、動物園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

    拾、106年10月1日開始施打

    類別:防疫
    關鍵字:流感疫苗
    上版日期:106-09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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